外省地方标准认可论证
| 信件编号: | 20260819001 | 来信时间: | 2026-08-19 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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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 |
| 内容: | 您好,安徽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可论证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卫发(2024)2号,文件中第四条“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相关部门与企业提出需要认可的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请问具体向市卫健委哪个部门提出认可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有没有相关的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 | ||
| 回复单位: | 市卫健委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卫健委
   答复时间:2026-08-24 15:0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知悉,根据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可论证工作有关要求,您可以向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科提出认可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联系电话:0555-2354937。如提出建议,请提供本地区食品产业发展与管理对该标准确有实际需求的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供外省有关标准文件。必要时可附相关佐证资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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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50402000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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